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切實選拔專業(yè)基礎扎實、科研能力強、具有培養(yǎng)潛質的優(yōu)秀創(chuàng)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優(yōu)秀生源選拔機制,2017年我校將繼續(xù)試行“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方式。
“申請-審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請,遞交材料,各學院進行材料審核、復試考核,擇優(yōu)錄取。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選拔原則。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jù),選拔專業(yè)基礎扎實、科研能力強、具有培養(yǎng)潛質的優(yōu)秀創(chuàng)新人才。原則上一名博士生導師只有1個招生計劃,擬接收“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將占用導師當年的招生計劃指標。
二、實施范圍
實行“申請考核制”的導師請見《北京中醫(yī)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即附件1。
三、招生類別、修業(yè)年限和學費
“申請-審核制”只招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即以培養(yǎng)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于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yǎng),學生畢業(yè)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博士學位;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博士研究生學費為10000元/年(學術型)。
四、考核要求
“申請-審核制”方式選拔博士研究生,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jù),由考生提出申請,提交材料,專家審核小組對材料進行初審,綜合面試小組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生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質、職業(yè)素養(yǎng)、心理素質、碩士期間成績等方面。“申請-審核制”的擬錄取考生將不再參加全校統(tǒng)一組織的入學考試。
五、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績90分及以上(2014年9月1日以后至今);
(2)GRE成績1200分及以上(舊),或成績305 分及以上(新)(2011年9月1日以后至今);
(3)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合格(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提供六級合格證書);
(4)國家日語四級考試合格;
(5)雅思成績(A 類)6 分及以上(2014年9月1日以后至今);
(6)在以英語為授課語言的國外高等學校獲得過學士以上學位。
6、考生必須具有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學歷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在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否則報名無效。
六、否決標準(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與初審)
1、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校紀、校規(guī)受行政處分者,違反畢業(yè)學校學術規(guī)范及違規(guī)處理辦法規(guī)定者。
2、在碩士階段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考核中出現(xiàn)不及格者。
七、選拔程序
1、報名方法及申請材料提交
見《北京中醫(yī)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報考指南》(附件3)
2、材料審核
(1)學院研究生教學辦公室對申請人網上遞交及函寄材料進行形式初審,將符合要求、材料齊全的申請材料提交專家組審核。
(2)根據(jù)考生的學術背景、碩士研究生期間的工作、綜合能力、專家推薦、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學習與研究設想)計劃等,進行“評價指標體系”的考核,給出百分制成績。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材料評審成績,參照復試原則,擬定復試名單并報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網上公示復試博士生名單。
(4)考生必須通過材料審核后,方能取得復試資格。公示期間,如考生對書面材料的審查過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懷疑時,可以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復議。
3、復試錄取
(1)復試按專業(yè)進行,內容包含:
①能力傾向測試,由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
②專業(yè)英語、專業(yè)基礎課和專業(yè)課考核,具體內容由學院決定;
③專業(yè)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40分鐘,其中考生PPT介紹自己基本情況20分鐘,專家面試20分鐘。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學術潛力、英語水平、心理素質、職業(yè)素養(yǎng)等。
④實驗能力或技能考核,具體內容由面試小組及報考導師決定,建議對實驗技能操作部分延長考核時間并增加考核內容。
(2)復試成績評定辦法
復試成績采用綜合計分辦法。①項占10%,②-④項各自所占權重由學院自行制定,實行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各綜合面試小組按照總成績(總成績=初審成績30%+復試成績70%)及考生專長擇優(yōu)擬錄取。
(3)綜合面試小組將擬錄取名單報學院,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送至研究生院,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審定,網上公示擬錄取博士生名單。復試考核工作應在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
(4)公示期間,如考生對復試過程中公正性實名提出質疑,可以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復議,對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意見有異議者,可以通過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向校招生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八、選拔時間
1、“申請考核制”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2、考生須于2016年11月20日前(以寄到為準)向學院研究生教學辦公室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3、學院審核:專家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給出百分制成績。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擬定復試名單并報送至研究生院。于2016年11月28日前由研究生院對外公示復試博士生名單。
4、綜合考核工作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九、其他說明
1、“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2、擬錄取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在開學報到前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或報到資格。其中外埠學生可自愿將戶口在規(guī)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畢業(yè)后根據(jù)國家需要和學以致用的原則,通過雙向選擇就業(yè)。
3、考生與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及工作單位之間的各類責任關系,由考生本人與之協(xié)商處理,與招生單位無關。錄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屆時應屆碩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則取消錄取資格。
4、招生相關事宜請登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進行查詢,并隨時留意網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網址:http://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5、其它未盡事宜請查看《北京中醫(yī)藥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6、如遇國家相關政策調整,一律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招生咨詢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咨詢電話:010-64287519/6502;010-64287519 (fax)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 11 號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院 234、236房間
郵政編碼:100029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10月
相關附件
附件1:北京中醫(yī)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pdf
附件2:“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導師及研究方向介紹.pdf